青春還鄉—2024地方創生微電影競賽
近年,有愈來愈多的年輕人用地方創生的方式回到家鄉創業,運用原本所學的專長,改善既有生產模式,以品牌行銷模式,推動在地經濟,創造地區共好。也有原非當地居民因為熱愛土地,移居偏鄉,靠著熱忱與信念,努力推廣在地文化與產業,讓文化能夠繼續傳承,環境也能永續發展。
本活動希望藉由舉辦競賽,讓更多民眾、大專生及高中生了解地方創生工作者創業、返鄉生活的動人故事,有機會深入鄉野,激發對地方創生的熱情,促進地方文化旅遊的發展,「重新認識地方」,說出地方的好故事。也希望促成更多返鄉工作或移居人口,重新想像在地的生活,創造更多地方的可能。
一、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青年局、基隆市政府產業發展處、台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桃園市政府青年事務局、新竹縣政府行政處、台中市政府新聞局、台灣藝術創生文化基金會
二、 徵選主題:以全台地方創生工作者為拍攝對象,可參考本競賽官網「地方創生工作者資料庫」取材拍攝,但不以官網所列創生工作者為限。
三、 獎項及獎勵
1. 通過初選之入選者,且於決選截止期限內繳交成果影片,將撥付新臺幣5,000元整入選獎金及提供入選證書。
2. 決選得獎團隊將由主辦單位頒發獎座一式、獎金及獎狀。獎項及獎金如下 (新台幣別):
首獎 (共一名) | 十萬元整 |
貳獎 (共一名) | 五萬元整 |
參獎 (共一名) | 二萬元整 |
優選獎(若干名) | 五千元整 |
校園新秀奬(若干名) | 五千元整 |
四、 競賽方式 :本競賽採「先審後拍」方式: (一)先報名、繳交拍攝企劃書 (二)入選後再拍攝影片
五、 報名資格
(一) 對象:中華民國之國民,或持有工作證、居留證、學生證之外籍人士,均可投件。
(二) 可依個人或團隊名義報名參加,團隊報名成員最多七人(含代表人,不包含演員),代表人為獎金受領人及納稅義務人,亦為與主辦單位就本競賽相關權利義務關係之相對人。
(三) 不得涉及商業宣傳。
六、 報名辦法及報名日期
1. 報名採網路報名:至活動官方網站之報名頁面填寫報名資料,須包含以下項目:
(1) 線上報名表。
(2) 已簽署之參賽報名同意書(拍照或掃描)。 參賽同意書需親自簽名,同一團隊每位團員都需要單獨填寫參賽同意書,一份參賽同意書限一位參賽者。
(3) 拍攝企劃書: PDF 格式,100MB以內,請至官網下載格式檔,檔名為「參賽代表人姓名-片名」。拍攝企劃書請使用規範格式撰寫。
(4) 如具學生身分,請上傳在學證明或應屆畢業證書(拍照或掃描)。
2. 報名資料請至官網下載,官方網站網址:https://regional-revitalization-film.tw
3. 報名日期:自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7月1日 23:59 截止。
4. 報名文件不全者,經主辦單位通知限期補件修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均不受理報名。
七、 競賽流程:報名並上傳拍攝企畫書→初審評選、公布入選團隊→拍攝期開始→工作坊→期中輔導→成果影片交件→決審評選、頒獎典禮
八、 競賽時程
日期 | 內容 |
2024 年4月25日至7月1日 | 線上報名及資料送件 |
2024 年7月23日 | 公佈入選名單 |
2024 年7月23日至10月1日 | 拍攝製作期 |
2024 年8月3日至9月8日 | 工作坊、期中輔導 |
2024 年10月1日 | 成果影片交件截止日 |
2024 年10月下旬(暫定) | 頒獎典禮 |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之權利
※※入選團隊須配合出席頒獎典禮
九、 評選流程
1. 資格審查:主辦單位依報名資料審查資格,如有資料不全者,主辦單位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補正不全或資格不符者,均不受理報名。
2. 入選: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依通過資格審查之提案(拍攝企劃書)進行書面評選,選出入選者參與後續工作坊、期中指導與拍攝。
3. 決選: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團,自完成拍攝製作之成果影片當中,擇優選出得獎作品。
十、 評分標準
初選:企劃完整度、主題切合度、企劃案執行可能性、創意性。
決選:主題(切題性)、內容(敘事能力與傳達完整度)、創意(原創性與創意傳達)、技術(拍攝剪輯及影片製作技術)。
十一、 參賽影片類型、技術規格與需求
(一) 影片類型:紀錄、劇情(可含動畫元素)
(二) 影片規格:拍攝方式使用橫式,解析度1920x1080(或任何達1080p以上之規格),聲音品質48kHz 16bit或以上,檔案格式為MOV或MP4。
(三) 影片長度:10 - 30分鐘(含工作人員名單、競賽資訊字卡)
(四) 成果影片交件時需交付以下檔案:
1.正片:含中文字幕版本
2.正片:無字幕版本
3.精華片段:長度1至2分鐘 4.劇照5張以上、工作照片3張以上、參賽團隊照片3張以上。
5.影片簡介:150字以內文字檔 6.導演或團隊簡介:150字以內文字檔 (五) 正片片尾須配合置入主辦單位統一提供之競賽資訊字卡。
十二、 音樂素材
1. 自行創作。
2. 選用以「創用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授權之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
3. 其它合法取得授權之音樂。
十三、 頒獎典禮 主辦單位將於2024年10月下旬(暫定)舉辦頒獎典禮,於現場公布得獎影片。
十四、 競賽規則要點
1. 本競賽為依參賽團隊所提企畫書「先審後拍」之競賽,決審繳交影片須為原創性質,參賽者不得以已公開發表影片之任何版本參加競賽。影片同樣主題不得剪接或補拍為不同版本參賽,違者將取消參賽資格。參賽影片得少部分使用先前已公開的素材,惟使用之合理比例將作為評選之原創性參考。
2. 參賽者完成網路報名程序後,仍保有向主辦單位取消作品參賽資格之權利。惟報名作品一旦入選,如須退賽,需於主辦單位指定期限內簽署退賽聲明書;如未於期限內簽署,視為自願同意退賽。
3. 入選導演有義務參與本競賽相關宣傳及放映活動。
4. 競賽決選結果若未達該年度評審認定給獎之標準獎項得予以從缺。
5. 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本競賽所有相關規定,參賽者及影片相關單位有義務確保影片本身之合法性,保證所提供影片及其他一切圖文資料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之情事。若所提供之影片、資料、內容有涉及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情事,造成主辦單位或其他第三人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所有法律責任。
6. 若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侵權或其他違法之嫌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將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座、證書及獎金,以及同時保有法律追訴權。
7. 主辦單位有權保存報名作品之相關影音資料。為供競賽宣傳、放映、推廣等用途,參賽影片等相關圖文影音資料需無償授權主辦單位重製、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展示,並得適度編(剪)輯影片片段供宣傳推廣使用,其包含但不限於影展宣傳、網站建置、媒體露出、留存典藏等用途,參賽者並同意供競賽合作各縣市政府各級公務單位(含附屬機關、縣市政府捐助成立之法人團體)作上述推廣放映宣傳使用。
8. 參賽作品若有牴觸相關著作權、肖像權、隱私權、商標權等法令,參賽者應自負全權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涉。
9.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 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獎金超過(含)2萬元者,得獎者須扣繳10%稅額,外籍人士(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 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得依規定扣繳20%稅額,入圍及得獎者應配合稅法規定並填寫主辦單位相關書面文件,若未配合者,主辦單位有保留獎金、獎座發放之權利。
10. 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件辦法之權利。
十五、 洽詢窗口 2024 地方創生微電影競賽工作小組
地址:10355台北市大同區興城街10巷16號2樓
電話:(02)2557-6484、(02)2696-8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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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網站:https://regional-revitalization-fil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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